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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咽解毒颗粒(神威)
非处方药
咽痛、恶寒、急性扁桃体炎、扁桃体炎、急性咽炎、咽炎
金银花、连翘、薄荷、牛蒡子(炒)、板蓝根、黄芩、玄参、桔梗、僵蚕、麦冬、浙贝母、天花粉等味。
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、咽干、喉核红肿、发热恶寒;急性扁桃体炎、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。
口服。一次1袋,一日34次。
国药准字Z13020787
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
【药品名称】通用名称:利咽解毒颗粒
商品名称:神威
英文名称:LiYanJieDuKeLi(ShenWei)
汉语拼音:Liyan Jiedu Keli
【成份】金银花、连翘、薄荷、牛蒡子(炒)、板蓝根、黄芩、玄参、桔梗、僵蚕、麦冬、浙贝母、天花粉等味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;味甜,微苦。
【功能主治】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、咽干、喉核红肿、发热恶寒;急性扁桃体炎、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。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。一次1袋,一日34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。
【禁忌】对本药品过敏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1.忌烟酒、辛辣、鱼腥及过咸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.声嘶、咽痛初起,兼见恶寒发热、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不适用。 4.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5.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、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.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。 7.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本品不宜长期服用。 8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10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理作用】清肺利咽,解毒退热。
【贮藏】密封。
【规格】每袋装6克(无蔗糖,相当于原药材19克)
【包装规格】10袋/盒
【有效期】暂定24个月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13020787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07年10月30日
【生产企业】企业名称: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
企业简称:神威
生产地址:三河市燕郊高新区迎宾北路682号,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石栾大街16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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