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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妆品皮炎症状

早期症状:疾病早期较轻,表现为局限性红斑及细小鳞屑,多位于眼睛周围,不易引起患者注意

晚期症状:加重后,皮损面积扩大,大范围皮肤红斑和肿胀,自觉瘙痒,皮肤干燥,皮肤萎缩,变薄。化妆品内若含有激素,停用后皮损会反弹性突然加重。

相关症状:瘙痒、丘疹、脓疱


一、症状

1.皮炎型:在接触部位,多见面部发生红斑,肿胀,丘疹,重者可出现水疱,糜烂,渗出等,自觉灼热或瘙痒,染发剂皮炎则除头部外,面部,躯干亦可发生,冷烫液引起的皮炎在手指部发生,因职业长期接触者,指甲亦受累,变薄,变软,甲缘翘起或甲板剥离等。

2.色素沉着型:皮炎消退后遗留色素沉着,亦见于长期应用一种化妆品1~6个月后,面部色素加深,呈灰褐色斑,一般无自觉症状,有时有轻度瘙痒。

3.痤疮型:长期应用某一种化妆品(特别是脂类化妆品)1~3个月后在面部出现与毛囊一致的丘疹或脓疱,有时是在轻型痤疮的基础上,使用化妆品后加重。

4.光敏性皮炎型:应用化妆品(此类化妆品中含有某些光感性物质)后经接触日光或紫外线后发病,和皮炎型一样,出现红肿,丘疹,水疱等,本型愈后易发生色素沉着斑。


二、诊断

可参阅接触性皮炎。一般不难诊断,根据使用或接触史、部位、停止应用后即行消退、再次接触又行发生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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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信息仅供参考,用药谨遵医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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